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首批符合办理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名单已产生。即日起用人单位可登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用人单位管理平台查询首批核准直接落户的毕业生名单。
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经集中办理该批已获得进沪批复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现将《就业报到证》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毕业生遵照执行。
本批次为2015届最后一批集中办理的《就业报到证》,未办理过报到证的毕业生可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具体办理手续请查看相关通知。报到证领取后,白色联须交院系放入档案内,由院系安排档案投递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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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复通知》黄色联原件(请在《批复通知》右上角用铅笔清楚标注学生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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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复通知》黄色联原件(请在《批复通知》右上角用铅笔清楚标注学生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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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工作日
08:00-11:30
13:30-17:00
地点:四平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0室(大学生活动中心楼东侧,原慈善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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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毕业生已经收到《批复通知》,但此次集中办理报到证名单中没有的,请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批复通知》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至中心办理个人打印报到证手续。
2. 毕业生未获得《批复通知》,计划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者,请从“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www.firstjob.com.cn)下载《2015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凭毕业证复印件,即日起,前往中心打印《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并开具打印回生源地区就业报到证的申请表,毕业生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回生源地区《就业报到证》,凭《就业报到证》办理离校手续。
3. 毕业生根据相关流程办理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具体程序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26号)文件中的《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文件内容见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4. 非上海生源户籍审批通过后的后续手续请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通知执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冠生园路401号。咨询电话:6482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