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务处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协商,2013届本科毕业生派遣费发放采用集中办理与个别办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持有前往上海以外地区《就业报到证》、持有上海地区以外单位所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
1、由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办理报到证的本科毕业生,派遣费由财务处根据学生就业报到地区信息确定,在6月26日前将派遣费转账进入毕业生个人所持学校发放的农业银行卡。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时同时领取财务处所发《同济大学毕业生调遣费结算单》。
2、6月26日起学生可以到银行查询派遣费到帐情况,如有疑问请及时到学校财务处咨询。
3、由毕业生个人单独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本科毕业生,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学校规定离校时间,到财务处指定办公地点领取就业派遣费。
4、考取上海以外地区单位研究生的毕业生,凭本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校规定离校时间,到财务处指定办公地点领取就业派遣费。
5、毕业研究生的派遣费发放采用学生自行到财务处办理的方式进行。
领取地点:四平路校区行政北楼212室;嘉定校区同心楼北楼229室
领取时间:星期一~星期五8:15~11:15;13:30~16:30(周二下午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