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5号)》要求,为符合申领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用于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具体申领流程如下:
①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与上海单位(已办理2019年信息登记号)签订三方协议,并完成鉴证;
② 填写《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学校推荐意见栏由学院就业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资料栏由单位填写并签章;
③ 将《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提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前台,同时请携带好已签订的三方协议用于核对单位信息;
④ 研究生凭论文答辩通过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现场申领,本科生可提前将登记表交到中心前台,待毕业离校前由中心统一发放至学院。
注意事项:
(1)《通知单》是用于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材料,若已申请上海市户籍,可暂不申领,等待进沪批复结果。
(2)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